◆由當事人申請、經當事人或法院委托,法院所聘專家咨詢團成員可作為專家輔助人參與訴訟活動;
  ◆專家輔助人以專家合議組形式詢問雙方當事人,並審查相關專業性證據;
  ◆專家合議組論證、合議案件專業性問題,法官不進行任何干預;
  ◆專家參與司法調解,從專業角度解釋醫療行為,告知雙方利弊和訴訟風險。
  醫患糾紛中,如何認定醫方責任有很大難度,如何認可賠償數額醫患各有不同理解。正是由於這兩種原因,不但出現同一法院兩次判決結果大相徑庭,還引出當事人不能服判,案件一拖再拖的不良現象。遼寧省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首次引入專家輔助人介入庭審,從專業性上起到法官的智囊、參謀等作用,既是法治精神的內在要求,也是司法審判專業化、職業化的發展方向
  □本報記者張國強本報見習記者韓宇
  “醫療專家參與庭審並給我講解後,我終於弄清楚醫院的責任究竟有多大。”遼寧省沈陽市一名患者歷時6年多維權之路、終於拿到8萬餘元醫療損害糾紛賠償款後說。
  據瞭解,此案是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首例通過專家輔助人介入庭審併成功調解的案件。
  由3人組成的專家合議組以專家輔助人的第三方身份,對司法鑒定意見書出具合議意見書,輔助法官專業性剖析案件、認定事實,為雙方當事人釐清責任,達成調解協議打下基礎。專家輔助人不僅彌補了法官的專業性不足,還使當事雙方心服口服,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醫療糾紛案6年未結
  2008年6月初,患者黃某到沈陽某醫院就醫,引發醫療損害責任糾紛,黃某及家屬為了得到賠償多次上訪,並於2011年4月將醫院訴至沈陽市沈河區人民法院。
  2011年11月,沈河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醫患雙方各承擔50%責任,醫院賠償黃某5萬餘元。黃某不服,向沈陽中院提起上訴。2012年4月,案件被沈陽中院發回重審。
  2013年11月,沈河區法院作出重審判決,醫方承擔全責,須賠償黃某10萬餘元。重審判決送達後,醫方不服提起上訴。沈陽中院開庭審理此案,併進行網絡視頻直播。
  6年多不能審結一起醫療糾紛案,有如向遭遇醫療事故的患者傷口處撒鹽。
  沈陽中院民一庭審判長薑元科表示,此案的核心是對司法鑒定意見書的取捨,既是焦點,也是難點。“醫療行為存在過錯是導致患者損害後果的原因之一”,是該案醫療鑒定意見書的鑒定結論。薑元科說:“這一鑒定結論產生兩個問題:對法官來說,如何認定醫方責任有很大難度;對於醫患雙方來說,如何認可賠償數額各有不同理解和認識。正是由於這兩種原因,不但出現同一法院兩次判決結果大相徑庭,還引出當事人不能服判,案件一拖再拖的不良現象。”
  專家咨詢團新增職責
  今年6月,沈陽中院修訂的專家咨詢團工作辦法增加專家輔助職責。
  據沈陽中院研究室主任劉東輝表示,該院聘請了獲國務院政府津貼的教授,主持國家級、省部級科研的項目學者,全國審判專家等31名專家組成專家咨詢團,專家所研究專業涉及法學、痕跡檢驗、毒化專業、機械工程、臨床醫學、植物保護、微生物藥物、互聯網技術、農業種植、金融、社會保障等諸多領域,聘期3年。
  專家咨詢團將通過專家論證、專家授課、專家聽證、專家調解、專家輔助等渠道,對法院改革、管理、建設等重大司法決策,以及重點課題調研、疑難複雜和新類型案件審理中涉及的專業技術問題等提供咨詢意見。
  按照辦法,專家咨詢團所聘專家可由當事人申請,經當事人或法院委托,作為專家輔助人參與訴訟活動,就鑒定人作出的鑒定意見或者專業問題提出意見。
  目前,專家輔助人方式將在涉及專業技術問題的刑事案件、醫療損害責任糾紛和知識產權合同糾紛、權屬糾紛、侵權糾紛案件中試行,待條件成熟後逐步適用於其他類型案件。
  為使這起拖了6年的案件當事人均息訴服判,薑元科向雙方推薦申請專家輔助人介入庭審。
  專家促雙方握手言和
  經過抽簽確認,選出3位醫療專家出任專家輔助人。持有執業醫師、藥師證,擔任過一家三級甲等醫院副院長、有著豐富醫療臨床經驗的紀喆是其中之一,另兩位均為法醫。
  庭審中,3位專家輔助人以專家合議組形式詢問了雙方當事人,並審查了相關專業性證據。
  庭審後,專家合議組論證、合議了案件專業性問題,法官不進行任何干預。
  3位專家形成的合議意見,明確了醫療行為的過錯及其醫院應當承擔的責任,並逐條列出雙方擔責理由。
  薑元科稱,此案爭議焦點是專業性很強的醫學問題,為從根本上化解醫患雙方的尖銳矛盾,專家還參與了司法調解,從專業角度解釋醫療行為,告知雙方利弊和訴訟風險。
  “作為醫療領域專家,參與法官辦案的確是個新鮮事。”紀喆說。
  黃某此前一直堅持醫院承擔全責,而醫方一直堅持最多承擔50%的責任。
  據紀喆講,3位專家參與調解時,主要向雙方當事人解釋醫方的過錯到底有多大以及患方自身疾病的程度問題。
  經過專家幾輪入情入理的專業講解及法官的法律疏導,醫患雙方心服口服,自願達成調解協議——醫方承擔80%責任、患方承擔20%責任。這一比例的承擔趨同於專家合議意見。
  法官非全才需精英支持
  “專家輔助人必須精通相關專業知識,還需知曉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識,才能使其參與審判活動與社會認同度相一致。”紀喆說。
  薑元科對專家輔助斷案感觸頗多。“法官不是全才,所謂術業有專攻,專家輔助人參與訴訟活動,對法官斷案有很大幫助,從專業性上起到智囊、參謀等作用,既是法治精神的內在要求,也是司法審判專業化、職業化的發展方向。”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在司法調解、司法聽證、涉訴信訪等司法活動中保障人民群眾參與,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保障公民陪審權利,擴大參審範圍……
  薑元科表示,司法是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司法活動不應該僅僅是法官、檢察官、律師等法律職業者的工作,更需要各行各業的社會精英的專業支持及人民群眾的廣泛參與。專家輔助和陪審在司法專業性方面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有助於實現社會公平、正義,使當事人能夠在專業審判活動中享受司法公平、公開、公正的陽光。
  本報沈陽11月16日電
  (原標題:專家輔助人補齊法官專業性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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