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太原10月31日訊(記者 張劍雯)近日,省政府發佈《黃標車及老舊車淘汰工作實施方案》,明確今年我省要淘汰黃標車及老舊車21.6萬輛,預計到2017年基本淘汰全省範圍內的黃標車。
  據瞭解,實施方案按照“政府鼓勵、部門協作、市場引導、金融參與”的原則,對非營運類高污染車輛“鼓勵更新、限制使用”,對營運類高污染車輛“按期報廢、強化監管”,採取綜合措施,加強部門協調,完善配套政策,嚴格落實責任,加快黃標車及老舊車淘汰進程,促進全省環境空氣質量改善,推動汽車產業健康可持續發展。
  《方案》規定2014年淘汰黃標車及老舊車21.6萬輛。2005年底前註冊的營運類黃標車2015年底前全部淘汰。2015年、2016年完成國家下達我省的黃標車及老舊車淘汰任務。2017年基本淘汰全省範圍內的黃標車。
  為實現黃標車及老舊車淘汰目標,《方案》提出採取加強監管、市場驅動和經濟激勵等綜合性措施。一是開展黃標車限行,加強道路監督執法;二是提高檢驗頻次,嚴格執行強制報廢標準;三是嚴格黃標車及老舊車監督管理;四是加強機動車安全、環保和營運車輛綜合性能檢測機構監管;五是出台黃標車及老舊車提前淘汰財政補貼政策;六是鼓勵車企實行讓利營銷;七是建設省、市兩級機動車排污監管平臺;八是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率先淘汰黃標車及老舊車。《方案》明確規定,黃標車及老舊車淘汰任務完成情況納入《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考核,對未按時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市、縣及相關部門實行一票否決。  (原標題:我省確定黃標車及老舊車淘汰時間表 今年要淘汰21.6萬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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